12月10日下午,后勤处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反对“四风”十项规定》、《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文件。
学习会由黄玛莉处长主持。
黄处长在学习会指出,“两规定一办法”是自治区党委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查摆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整改落实重要措施,要求大家认真对照“两规定一办法”的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在“四风”、“六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扎实整改,把“两规定一办法”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标杆。
会上,邹燕秋副处长、柳延东副处长分别从分管工作角度,提出如何贯彻落实“两规定一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最后,大家一致表示,一定会严格按照“两规定一办法”的要求,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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